Wednesday, September 2, 2009

未審先定罪,翁詩杰矛盾道德觀與作風!


今日,我有幸拜讀了砂拉越星洲日報晉漢斯版,蔡叔成君所寫的一篇《翁詩傑的無奈與勇氣》,文中對翁詩杰甚為舉例贊揚、唯目前旅居西馬的敝人卻認為有必要讓吾鄉砂人,多瞭解一下西馬這邊對翁詩傑的另一面風評。

所謂世無完人,那麼在中和各方言論後,誠如在法庭中聽辯控訴雙方的一番陳詞後,我們方能平心靜氣的迴思一下,自己在該起所謂的《大馬世紀揭弊案》中,找到自己的定位。

蔡叔成君也難得沒有因為與翁敵派陣營的同宗關係,無私的藉著在西馬己經形容翁詩杰因為乘踏某人的「順風機」、「霸王機」、甚至戲稱為「叫機不給錢」,勸諭從政人仕便宜莫貪,更為了從政明哲,應該懂得拒絕!

當然,來自砂拉越州的我也肯定本州猛人張慶信若說要爆料,決對不會只有兩三道板斧,因為張己清楚指出,翁詩杰並非只踏一次順風機,四次霸王機而己,他也在乘踏使用了其他公司的私人噴射機,不過就不知道有沒有還錢?

若是如此,我們肯定張慶信旗下擁有私人噴射機租賃服務的張慶信,肯定是掌握了一定的詳情後才公然揭牌。
文中蔡君對銀行突然多出一筆錢的有趣形容,讓人不禁芫爾的臆想到,有關戶頭是否翁詩杰的銀行戶口?但是張慶信己明言了是一千萬零吉是分三次,以四百萬、一百萬、五百萬的數額悉數用現金交給翁詩杰,那麼銀行戶口多出一個、二個零的招數,我想己是台灣人所說的“奧步”囉!

若我是捐了馬華一千萬元的捐獻人,最後卻被發現錢根本沒進馬華戶頭並分發給各區部,甚至還被馬青置疑、踫了一鼻子的灰、顏面全無,那麼你會勃然大怒嗎?

當我們說PKFZ的事件,翁詩杰是“坐在炮口”,那麼我們更要回想一下,翁詩杰在國會滙報自貿區事件時,向國會的公賬委員會PAC說了甚麼、滙報了甚麼?那時,翁詩杰甚至指張慶信無涉及舞弊案,如今又何故茅頭可以一百八十度轉向?

凜凛神聖的國會,一名自稱有原則道德,被形容為「有勇氣捅蜂窩」的人,如今又如何能自圓其說?

若說到PKFZ自貿區的調查報告,何故承包商KDSB迄今仍然指出兩次的調查報告(普華永道報告書、專案小組報告書)均沒邀請協助調查,甚至屢屢“乞求”報告書,至今仍然一冊未獲。

任何擁有民主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,當一個人被指控某項罪名時,公平、公平、透明化的法庭肯定會給被告人一個向庭上釋疑、自辯的機會。在這之前,執法調查部門也肯定會給予被告人一個協助調查的機會,但是為何KDSB公開指斥完全沒有,有關報告僅是單方面的報告。

但是事實不然,KDSB堅稱有關內閣批準的工程,完全是依據雙方簽署的合約、擁有雙方專業會計公司、工程諮詢審計的。那麼,我們若作為一名公正的法官,又如何的判處此案,因為這行同你的檢控官、調查員己私下對外公開判決了這案件!

再者,當翁詩杰、海港局主席拿督李華民辯稱有關文件為機密文件,所以不能公開,甚至不能披露詳情,但是另一邊廂卻又在記者會上,單方面指責KDSB超支索價15億零吉。但是我們要知道的是,這15億之前的數目,是由5億、過攀升至10億、過後又再飆升至 14億後再到15億。整個指控的數目,讓人民的我們覺得以翁詩杰為首的查弊案團,己將它變成了一個可隨意升降的「數字遊戲」,公信力更喪失殆盡!

如今,馬華陷入了黨爭,我們也看到PKFZ竟然成為翁派在召開馬華特大的一項議程之一。這不禁使人更感嘩然,何故交通部所調查的PKFZ弊案,如今竟然成為了馬華的黨內事?還是有人早欲藉著此事:『外打張慶信、內除蔡細歷』、甚至還對蔡細歷開了「一罪兩判」的先例!

此例一開,那麼來日任何大案件中,我相信坐在有關部門部長職的國陣政黨領袖,來日不是也需動輒召開特大,來議決部長署的公務嗎?

若是如此,吾不敢、不欲觀之也!蓋全國最大華基政黨己淪此泥沼,吾華族又何敢冀望領導層能為吾人吾國喉舌、捍吾人福祉?

翁詩杰國慶獻詞,憾見東西馬挺翁報紙撰寫成“黨爭”獻詞


今年的第五十二屆國慶,對於正面對黨爭紛擾的馬華總會長拿督斯里翁詩杰來說,我深信是五味雜陳、萬般滋味在心頭。

馬華黨爭之劇,我想可以逐漸趨近成型的「莫拉克颱風」來形容,因為風勢如今更己掃向報界,讓人也以為原本應該秉持著公平報導的媒體,也出現了挺翁、挺蔡派系,果真是「馬國何處不蓊菜」!

多說無益,因為有些言論肯定「順得哥來失嫂意」,所以舉出實例最實際,以日期為2009年9月1日(星期二)國內第2版《詩華日報》轉載《東方日報》一篇題名為「徹查自貿區弊案、翁詩杰追求廉正」來看,這兩份東西馬姐妹報己看得出挺翁的“風向”。

當我們再以英文《星報》國內N6版的:「Ong: We succeed through unity, The Spirit of mutual concern and respect guarantees our freedom」、中譯為:「翁詩杰:團結邁向成功,互相諒解尊重確我們的自由」的國慶獻詞來看,當時適在西馬的筆者不禁搖頭興嘆,究竟翁詩杰的國慶獻詞說了甚麼?何故報上的獻詞訊息眾說紛紜、莫衷一是?

前述的兩份中文報章上,對於翁詩杰在指示徹查如今“仍未定案”的巴生港口揭密弊案,卻形同協助了翁詩杰為個案進行了個人判詞定案。

文中更是致力摘出翁詩杰強馬華「敢說敢為」、強調自己是如何不能容忍巴生弊案,因為那是人民的錢財等等說詞,彷佛己經公然為自己公然辯解、爭取支持!

這點讓我這名稍為有些法律常識的人就不解了,難不成報章目前己成了公庭的判案公器、媒體對仍未公斷的案件竟然有審判權?

如今我們知道專案小組的報告仍然未呈內閣,甚至也正處于張慶信、翁詩杰、海港局百般複雜的官司訴訟中,然而為何有人忘了一點,那就是任何人未經法院定罪先,均是無辜的!

看來,大馬朝野許多領袖彷佛在高喊司法要獨立公正的同時,本身就己忘了在政途的言行舉止,早己砥觸了司法公正獨立的精神何止千百回!

作為前報界人,我個人瞭解報館一年更新一次執照的宭境,更瞭解到國內平面媒體在報導必需“權衡輕重”、擁有一定傾向才能“適者生存”,但是綜觀上述個案,似乎報章己失公正、完全成為了有人意圖打壓異己的利器、那怕在是馬華的黨爭中!

若是平面媒體再淪落入類似的“爭捧求存”,那我們己不難理解何故網絡媒體如《當今大馬》能夠成為如今讀者們首選的精神食糧,爭氣點吧、報界!